关于 “一号提案”完成情况的汇报

太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建生 

(2015年 1月8日) 

 

尊敬的张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政协“一号提案”《关于加强环境治理驱散雾霾的建议》办结情况向市政协十二届三十二次主席会议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一号提案”的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太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2012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小鹏省长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改善,三年大见成效,四年目标全面实现”的奋斗目标,全力推进“五大工程”,全面实施“五项整治”,两年来,累计拆除燃煤锅炉1593台,拔掉城中村黑烟囱32563根,减少采暖燃煤260万吨;关停太化、煤气化、狮头水泥、西山水泥、立唐水泥、公路构件、蓝星化工、平板玻璃厂8大重污染企业及选煤、化工等污染企业256个;完成394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拆除土小燃煤设施3485个;实施工业企业限期治理项目51项,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火电企业脱硝任务;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16.4万辆,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2014年,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环境治理驱散雾霾的建议》的“一号提案”,对我市雾霾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对驱逐雾霾的制约因素和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找,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一号提案”建议意见

市政府把“一号提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为2014年工作的切入点,纳入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全过程。

针对“一号提案”中提出的“加强各项治霾条例的出台,通过立法予以保证落实”的建议。2014年,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省城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关停污染企业的通告》、《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通知》、《关于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常年运行燃煤设施限期使用清洁能源的通告》、《关于全面整治烧烤摊点的通告》、《关于下达第一批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治理的通知》、《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为2014年大气环境治理提供了坚强保障。

针对“加强民众环保意识”的建议,市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一年来,组织“全民环保终身学习大讲堂”5期,组织“百位市民看环保”4次;开展“环保十进”活动,创建环境教育基地3个、绿色社区7个、绿色学校9所、绿色家庭72个、表彰环保好市民103位;开通“龙城微环保”微信平台,开展“环境保护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在太原电视台、太原日报等主流媒体定期公布六城区环境质量排名状况,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环保审批情况等;每月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环保公开日”活动,保障市民环保知情权,接受全社会监督。

针对“对污染企业处罚规定,必要的关停并等”的建议,市政府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环境保护“铁腕执法”新常态。一年来,通过对污染企业的严厉打击,使全市非法污染企业得到基本消灭、合法企业超标排放得到基本控制、非法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同时,通过在线监测、远程监控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全天24小时监控重点污染源,对全市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执法人员24小时驻厂监控,确保工业企业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针对“对使用新型能源进行政策性补贴”的建议,2014年,市政府财政补助4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集中供热工程,2亿元用于燃煤采暖锅炉拆除、24个城边村燃气改造(每户补助5000元)、常年运行锅炉煤改气工程以及环保科研能力等补助。

针对“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建议,市政府确定了报废老旧车和黄标车,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更新公交车辆,全面供应国四标准柴油和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工作任务。一年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污染限期治理的通知》,出台《太原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下发了《关于限期和加快淘汰黄标车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制作了《致黄标车住的一封信》和《黄标车淘汰政策宣传知识手册》进行广泛宣传。一年来,共报废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38229辆;10月1日起已在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11月1日全面启用电子抓拍装置。完成600辆公交车招标采购,并陆续投入运行;全面完成国四柴油置换工作;完成249座加油站、8座油库和378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针对“试点网格化监管”的建议,市政府组织专人赴天津、石家庄两地参观学习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乡镇、街道、社区和排污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做到层层检查,层层把关。实施挂牌监管制度,对全市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排污口实施挂牌监督,确保监管到位。

针对“加强对污染物形成和组分研究”的建议,与南开大学、国家环科院、瑞典皇家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对产生雾霾的主要成分---PM2.5和臭氧的形成机理、分布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为控制PM2.5污染相关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二是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把落实“一号提案”和2014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14年实施方案》,确定了“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5%,二级以上优良天气达标率提高5%”的年度目标,通过扎实推进集中供热全覆盖、城中村整村和棚户区拆除改造、气化太原、污染企业关停淘汰搬迁治理等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确保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三年大见成效”顺利实现。

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一年来,累计铺设改造城市供热管网155.5公里,完成太古远距离输热管线隧道施工5公里,落实供热扩网面积2200万平米,拆除分散燃煤采暖锅炉427台,占省政府下达年任务300台的142%,占我市自定600台任务的72%。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程:一年来,累计拆除城中村建筑面积278.96万平方米,拔掉黑烟囱6006根,完成目标任务的 120%。拆除棚户区106.53万平方米,拆除小火炉12375台,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33%和123.7%。

气化太原工程:2014年,启动40个城边村气化改造,涉及1.71万户,其中24个已经通气,清洁能源改造的37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已经全部关停或完成改造。

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治理工程:2014年10月31日,全市实施零点关停行动,30家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26家混凝土搅拌站全面退出主城区;一电厂两台30万千瓦和二电厂三台2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按计划实施季节性停产。火电行业26台机组中,4台已实施永久性关停、11台完成升级改造并达到新标准排放要求、4台正在实施停产治理、7台因整体搬迁实施季节性停产;在生产运行的14个焦化企业中,10个机焦炉企业全部建成了装煤、推焦烟气地面站,4个热回收焦炉企业全部建成了焦炉烟气处理设施;在用的5个水泥企业,熟料窑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实现水泥窑烟气全脱销。

三是坚决打击大气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启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市、县两级检察、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行业企业850余家,排查环境违法案件234件,其中:责令限期整改37家,停产治理42家,关停取缔32家,实施经济处罚180万元,对4起典型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对4名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理。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排污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纪检、公安、检察、环保部门组成四个联合检查组,集中对重点工业企业、非法排污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各类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检查,关停取缔非法生产企业(项目)8个,停产整治6个,移送公安机关2起。持续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预控、严厉打击冬季环境违法行为等攻坚行动,全面遏制了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下滑趋势。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市委、市政府启动最高级别的减排应急措施,对405台燃煤锅炉实施停运,对36家企业实施关停,对25家企业实施限产,对80个建筑工地实施停产整改,对一批老旧车辆实施注销,确保了APEC期间的环境质量。启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对全市所有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省城环境质量加速改善。

经过全市各界的共同努力,2014年市区优良天数达到197天,较上年增加35天,优良率为54%,较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 10.9%、12.0%、9.5%、16.4%,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11.5%。经初测算,预计全市6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COD下降9.77%、氨氮下降6.17%、二氧化硫下降3.32%、氮氧化物下降5.68%、烟尘下降2.06%、工业粉尘下降0.55%,均好于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全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巨大,形势依然严峻,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序、特别是采暖期排序还不稳定。主要表现在:冬季燃煤导致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污染企业搬迁任务依然艰巨,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市化建设带来的道路、工地扬尘污染以及喷漆房、餐饮油烟等挥发性有机物给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显,环境安全不容忽视。以上这些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实施1553工程,即:采取控制燃煤、关停企业、提标改造、治理污水、防治尾气、抑制扬尘、整治面源、垃圾处置、秸秆禁烧、生态绿化十大重点举措,深化“五大工程”和“五项整治”,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提升、污染减排能力提升三大工作目标,确保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四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初步确定的工作目标是:

环境空气质量提升: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5%,二级以上优良天气率确保增加3个百分点以上,力争达到6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国家公布的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2--3位,力争退出污染严重的前20名。

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75%;5条边山支流(杨兴河、九院沙河、南沙河、玉门河和城南退水渠)消除黑臭水体。

污染减排能力提升: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6项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重点减排工程。

为完成三大工作目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五大工程”

1、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完成华能东山燃气电厂等6大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实现集中供热3000万平米,替代分散燃煤锅炉供热2000万平米以上,减少冬季燃煤 70万吨。

2、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拔掉中环内城中村黑烟囱5000根以上,减少冬季燃煤18万吨;完成中心区棚户区改造13.6万平方米,拆除小火炉3000台,冬季减少燃煤0.8万吨;对市区范围内未完成改造仍在使用燃煤的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洁净煤置换量力争达到140万吨。

3、节能和清洁能源改造替代工程:对8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节约热能40%;加快气源引入和天然气管网建设,使全年天然气(煤层气)使用量达到22亿立方米;力争完成30个城边村气化改造工作,冬季减少燃煤10万吨;对市区剩余的24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减少燃煤10 万吨。

4、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程:2015年关停西山矸石电厂、恒通能源、西山石膏矿等8家污染企业;加快一电厂整体搬迁步伐,力争2016年3月底供热期结束后停产;启动位于城市中心区、环境敏感区的太原油墨厂、双塔刚玉等企业的“退城入园”工作;对太钢、二电厂、西山煤电太原选煤厂及其周边区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5、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汾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达产达效,建成晋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制定中水回用规划;完成城南退水渠、南沙河、玉门河截污整治工程等。

(二)深入实施“五项整治”

1、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整治重点污染源。报请省政府批准,在太原市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控制标准。电力行业要推行超低排放,重点抓好太钢电厂、二电厂两家企业的4台30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达标改造。焦化、冶金、水泥等重污染行业要提前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抓好16个焦化企业、13个水泥企业达标改造及美锦钢铁高炉无组织排放整治等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太钢原料场、加工厂不锈钢渣冷却封闭改造工程和二电厂储煤场全封闭工程建设,对西山煤电矸石山开展规范化整治,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整治挥发性有机物,全面完成机车厂等11项国家重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建设,对全市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127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年内100家企业完成治理改造。对位于市区东、西山的太钢东山矿、智海水泥及狮头水泥三个大型石灰石矿要以绿色生态型矿山为标准,建设绿色生态矿山。

    2、机动车污染防治:年内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7108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调整环卫车辆结构,逐步淘汰现有的柴油环卫车辆,新购置的环卫车辆全部采用燃气等清洁燃料;不断优化市区交通物流,逐步停运位于市中心区的汽车客运站。

3、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太原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标准,实施建筑工地提标管理;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整治;严格渣土运输管理,确保所有拉运渣土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定点规范化倾倒;加大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力度,道路机扫冲洗率提升到85%,便道冲洗率提升到80%以上,路面清洁度提升到70%以上。

4、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对市区范围内的各类场经营所(小商品交易市场、饮食服务单位和临街经营门面房等)的燃煤大灶、茶炉和小火炉进行彻底取缔,全部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和油烟污染,中心区范围内300平米以上饮食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净化设施;春节元宵节期间,在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燃煤旺火,减少大气污染。

5、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禁烧: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建成阳曲日处理1800吨的垃圾焚烧电厂,开工建设清徐日处理3000吨的垃圾焚烧电厂;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置一期工程,形成日处理餐厨垃圾能力200吨。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出台补贴政策,鼓励秸秆还田、秸秆收集加工利用,全市82万亩农田实现秸秆全利用。

(三)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年内完成造林24.16万亩,东西山绿化提档升级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力争达到25%;完成绿化面积170公顷,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1.56平方米。

(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紧紧抓住新修改《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契机,全力构建“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的一流执法体系;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驻厂巡查、在线监测、远程视频监控三道监控防线,确保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对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挂牌监管;强化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当前,全市环境保护正处在彻底根治历史环境顽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为建设美丽太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版权所有: 九三学社太原市委员会

电子邮箱:93b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