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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双拥工作要点
时间:2021-04-27
2021年,太原市双拥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扬军爱民、民拥军光荣传统,全力服务部队练兵备战,大力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工作,狠抓双拥政策法规落实,聚焦军地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深化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成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以优异成绩助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建设,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强化宣传,努力夯实军民团结思想基础
1、重点学习宣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强军思想、习****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军民合力增强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军地各级领导班子要继续坚持把国防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计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带头开展宣传教育,引领营造浓厚双拥工作氛围。
3、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旗帜引领、同心铸梦”主题宣传教育,加强对党的光辉历史和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的认识理解,深学践悟,提高新时期双拥工作实践能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双拥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双拥工作理论研究文章征集和双拥专栏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一批优秀理论研究成果。
4、加大重大节日国防双拥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在国家公祭日、国庆、八一、清明等节日期间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烈士纪念场所(设施)、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少年军校等资源,深入开展群众性国防双拥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双拥主题读书、演讲、文艺汇演、书画展、英雄烈士纪念等双拥活动,丰富群众双拥文化生活,加强双拥文化建设。继续加强“113”双拥主题宣传品牌建设,巩固宣传成果。
5、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双拥”阵地平台,发挥“一网三微一端”等新媒介覆盖面广、群众接受度高的优势作用,丰富双拥宣传内容形式,加深社会各界对双拥工作的认识理解,提高双拥宣传效果。各双拥单位每年要向市双拥办报送不少于6篇双拥工作信息,增加《太原双拥工作简报》素材、充实版面内容、扩大宣传效果。
6、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等重要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我市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期间形成的经验成果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方面的感人事迹,结合各自实际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成效。做好“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最美退役军人”“双拥工作先进(模范)个人”等先进典型人物的推荐、评选和宣传工作。
二、用心服务,倾力确保拥军优属扎实有效
7、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决落实军供、军粮保障政策和军用土地使用管理规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务必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主动与驻地(共建)部队沟通联系,了解部队在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等方面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配合部队完成好联演联训、战备拉动、跨区机动、反恐维稳、守卫警戒等任务,扎实做好服务保障有关工作。
8、狠抓政策落实,全力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认真解决官兵“三后”问题,确保让军人退役后得到妥善安置、军人家庭生活幸福、军人子女得到良好教育,尽力为部队官兵解决后顾之忧。全面落实优抚人员政策待遇。加强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工作规范落实。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和军人依法优先各项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各项涉军资金。抓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积极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
9、以“双拥在基层”“认亲结对献爱心”(“爱心献功臣”)、军民共建、走访慰问活动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精心组织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部队活动。确保“情系边海防官兵”等上级安排的重要双拥活动成效显著。大力开展教育、科技、法律、文化、工会、医疗、体育等行业拥军活动,深化双拥工作成果。
10、今年重点要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心)服务退役军人、助推双拥工作发展的“双功能”,充分利用服务站(中心)点多面广、方便管理、双拥资源丰富等优势作用,积极开展双拥宣传、政策解读、典型宣扬、座谈交流、帮扶慰问等双拥活动,激发基层双拥工作活力。
11、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正面引领,抓好涉军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坚决防止重大群体上访和进京访,加大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的救助帮扶力度。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存量、控增量,尽力减少涉军信访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12、积极发动“两新”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拥军,拓宽双拥工作领域范畴,丰富双拥工作内容形式,增强双拥工作合力,汇聚各方力量促进双拥工作有力发展。
三、情系百姓,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3、聚力练兵备战,发挥人民军队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圆满完成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维稳保障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着眼太原高质量转型发展需求,参与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重大民生改善项目、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发展建设事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5、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和谐创建、法治创建、文明创建、双拥创建等活动。配合地方开展好国防教育、双拥宣传、疫情防控、学生军训、应急处突培训演练等工作。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16、严密组织征兵工作,确保兵员质量。配合地方完成好双拥政策法规的修订完善和有关政策的具体落实。经常开展****民联防联治活动。加大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涉军信访矛盾解决力度。
17、发挥军队政治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筑牢信仰之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官兵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着力培养“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
四、着眼长远,着力加强双拥工作组织领导
18、加强双拥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各双拥单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的,须于7月31日前调整补充完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强化人员配置,充实基层双拥工作力量。各双拥单位要继续加强双拥工作组织领导,双拥联络员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补充并报市双拥办备案。
19、规范双拥工作机制制度建设。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三定”方案,完成对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的修改完善。按照有关要求,市县两级要在10月31日前建立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并认真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市县两级要健全完善双拥系统应急应战响应机制,为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坚持军地协调会议(议军会)制度,强化军地互相支持、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落实,加强军地热点难点问题领导督办、对账销账、限时办结制度的推进落实。各双拥单位要完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国防双拥宣传教育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军民共建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重要双拥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双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水平。
20、规范双拥单位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加大对各级双拥单位的日常检查抽查力度,优上劣下,动态调整,扭转部分双拥单位存在的“福利制”“终身制”等错误认识,杜绝“重评时、轻平时”现象,切实增强双拥单位深化管理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提高双拥单位质量水平。发生不落实双拥政策、重大涉军信访纠纷等问题,不得申报双拥单位。6月底前完成2018-2019年度市级双拥单位届中认定工作。2021年底开始2020-2021年度双拥单位考核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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