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九三学社章程》的组织发展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由二个九三学社社员介绍,并根据自己的认识和意愿提出申请 ,经社组织认真考察后,由申请人向社组织递交入社申请书,填写入社登记表,经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省市一级组织批准,层报社中央备案。
2、申请加入九三学社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九三学社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为了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发展一些从事文化、财经、政法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及政府部门有较强代表性的优秀知识分子,这部分人士一般掌握在新发展社员总数的30%以内。
3、九三学社不在哪些地区和范围发展成员? 依照《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九三学社不在境外发展成员;不在西藏发展成员;不在没有建立地方组织的县及县级市发展成员。九三学社不在军队、公安、安全、外交系统、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中国******机关(包括党报)等部门发展成员;不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已经参加工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外)。 4、九三学社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中规定了九三学社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原则。
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发展应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
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科学技术界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组织发展的原则是:发展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发展。要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组织发展,把组织发展与开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质量与数量、发展与巩固、重点与非重点、发展骨干社员和一般社员的关系,保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 5、九三学社对新发展社员有无素质要求? 《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中亦明确规定:“发展社员必须注重政治素质和代表性。”要严格把握发展社员的条件,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新发展的社员在思想上必须是拥护共产党领导的,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共产党真诚合作;在业务方面具有高中级职称并有一定成就的代表性人士。新发展社员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一般应占40%左右,人才集中的地方占40%以上,以利于保持我社组织结构的特点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6、社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九三学社章程》规定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社内组织的关于国家大事和有关工作的讨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三)对社的工作和社的各级领导机构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求社的组织给以关心和帮助。
《章程》同时规定了社员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社章,执行社的决议,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和社的活动,缴纳社费。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安定团结,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本社优良传统。
(四)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7、九三学社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九三学社章程》规定:“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社服从中央。” 8、对于出国工作和定居的九三学社社员,是否继续保留社籍? 依照《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社员长期出国工作或出国定居,应向组织书面报告,由本人所在地方组织在档案中注明情况,保留社籍。但如果社员已加入其他国籍,地方组织应注销其社籍,并层报社中央备案。 9、九三学社基层组织的任务是什么? 《九三学社章程》规定社的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
© 版权所有: 九三学社太原市委员会 |
|||||
电子邮箱:93bx@sina.com |
---|